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3067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梁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的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我县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的只有阳城镇,
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数大、设施老旧、配套设施缺乏、资金筹集难,改造难度大。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10月19日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由住建局牵头,根据“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并制定《阳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步骤》,主要由阳城镇负责具体实施。
经阳城镇摸查我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情况,结合我县财政承受能力,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空间资源,目前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拟定2021-2025年改造规划编制《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初稿,根据轻重缓急实施改造,并按照实施情况及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切实提高项目库的质量,以便分步实施、合理确定改造内容、争取资金和加强建设管理。规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3个,楼房133栋,1875户,建筑面积19.84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黑(硬)体化、排水设施修复、消防设施、路灯照明、三线整治、外立面修补、天面防水等。
我县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已申请地方专项债8000万元,计划改造47个小区。我县将按照职能依法依规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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