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阳山县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1.具有阳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本省内实行火化的(在异地死亡实行火化的按1000元/具进行补助);
2.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
3.驻阳山部队现役军人;
4.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人认领遗体。
二、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费用标准城区内每具180元,农村、跨市(县)3.5元/具.公里(每具收费不低于120元,以来回程距离计算);
2.遗体消毒,费用标准每具100元;
3.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费用标准每具300元;
4.遗体告别厅(小型告别厅),费用标准每次400元;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费用标准每具200元;
6.骨灰盒(盅、缸)(简易标准型),费用标准每个250元;
7.骨灰寄存(1年以内),费用标准每份70元。
以上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500元,丧事承办人直接在经办的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三、办理程序
符合免费的对象,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 的死亡证明到县殡仪馆领取《阳山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免费项目和免费金额,同时提交如下材科:
(一)丧属或丧事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逝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四)逝者为驻阳山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无人认领遗体,死者身份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实确认,并出具同意火化证明;发生地的镇(乡)民政办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遗体由县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遗体处理费用按实计算,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
(六)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在县殡仪馆内发生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方可免除,超出规定的标准项目费用自行承担。
(七)阳山户籍在县外本省内死亡并在县外本省内办理遗体火化的人员,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凭外地火化证、殡仪馆遗体火化收费发票到户籍所在镇(乡)民政办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申领免费资金,按我县免除费用标准,补助其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四、监督方式
价格收费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阳山县民政局监督电话:0763-7805093
24小时遗体接运电话:0763-7881122、1343528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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