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中央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100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2〕33号),2022年中央水利展资金下达清远市阳山县的资金预算为212.14万元。清远市阳山县绩效目标为: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34万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18.00座、农业用水确权率≥80%;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929万人。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为全面落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部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清远市阳山县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有:《阳府办〔2017〕14号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2.预算和绩效目标省内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100号)、2022年6月1日《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2〕33号)文件已将资金和绩效目标下达至清远市阳山县。预算资金支出方向、分解下达时间、下达文件具体如下: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75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100号)、《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2〕33号)文件,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清远市阳山县的资金预算为212.14万元,资金支出类别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86.14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26.00万元。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100号)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2〕33号)文件绩效目标为: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34万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18.00座;农业用水确权率≥80%、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929万人。
(三)实施项目情况
2022年度,清远市阳山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施项目为2宗,项目为:阳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阳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022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于2022年6月10日正式开工,2022年12月15日完工。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阳山县3宗小型水库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对15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022年的4.4857万亩改革面积任务共新增用水计量设施88处,其中秤架乡7处、岭背镇49处、青莲镇6处、杜步镇14处、七拱镇12处。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开工,2023年6月前通过初步验收。
(四)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粤水财务函〔2023〕296号),清远市阳山县2021年度绩效评价的问题为:1、2020年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2、缺少组织布置绩效评价、复核指导佐证材料,台账管理不够清晰、完整、精准,机制建设不够完善;3、自评材料填报不规范,自评材料上报不完整,缺少效益指标完成材料;4、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5、部分数量指标填报不准确;6、截至2021年12月底,形象进度不足80%
2022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整改情况如下:
1.对照绩效自评所需上报的佐证材料清单,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补充利绩效评价佐证材料。
2.对我局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完整清晰台账,完善建立机制,并将缺少的自评材料补充完整。
3.自评材料填报严格规范填报,将填报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修改,确保自评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按照年度的绩效目标,补充项目效益指标。
4.绩效评价资料严格按照省、市水利部门要求与时间报送。
5.数量指标已按要求填写。
6.截至2022年底我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完成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号)、《广东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18〕312号)、《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水财务〔2023〕10号)、《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预通知》(粤水办财务函〔2023〕66号)、清远市水利局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清远市阳山县对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212.14万元开展了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方式
绩效评价采用自评和实地复核相结合,通过材料核查、问卷调查、现场勘查等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进行评价。过程先后顺序为县级绩效自评、市级审核、省级材料复核汇总分析。
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预通知》(粤水办财务函〔2023〕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阳山县水利局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计财组负责绩效评价统筹工作,填写报表、撰写自评报告并整合佐证材料,汇总上报。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批复预算投资212.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2.14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212.14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共完成投资212.1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12.14万元),投资完成率100%。截至2023年6月底,共完成投资212.1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12.14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清远市阳山县资金212.14万元,在相关检查中无违纪违规问题。
1.组织实施
中央资金下达后由计财统计项目建立台账,每月股室报送月进度,由计财统计工作人员在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报送当月中央资金基建月报,和在资金监管平台上报支出进度。
我县在债劵资金使用上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债劵资金使用方法,专款专户,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2.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办法制定,以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项目成本和产值利润等指标为依据,自行打分自评。
自评材料通过自评、核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工作流程、内容及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二是布置工作,三是县自评,上报市复核。自评材料报送质量符合要求,绩效目标明确,依时上报自评材料。
项目业主单位为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项目法人职责、项目招投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数量指标
2022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水利发展资金数量指标为: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34万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18.00座。截至2023年6月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面积4.34万亩、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18.00座。
2.项目质量指标
根据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项目初步验收率为100%,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已建工程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3年6月底,项目开工2.00个、完工2.00个、验收2.00个、验收合格2.00个,完工率100%、验收率100%。
4.项目成本指标
2022年度,清远市阳山县所涉及的2个项目成本都严格控制在批复金额内,实际执行均按照合同支付。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批复的经济效益指标:农业用水确权率≥80%。
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安装用水计量设施88处,其中秤架乡7处、岭背镇49处、青莲镇6处、杜步镇14处、七拱镇12处。实际完成农业用水确权率100.00%。项目的实施一是各作物产量的增加,二是节约了用水,产生一定的节水经济效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批复的社会效益指标: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929万人。
通过实施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阳山县3宗小型水库开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对15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实际完成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0.929万人,达到年度目标。项目实施能够促进工程功能效益有效发挥,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水平。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截至2023年6月底,已建工程能良性运行,工程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本项资金使用满意度意见,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平均满意度为:95%,能达到年度目标值(收益群众满意度≥90%)。
表4 2022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县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12.14万元,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34万亩,用水确权率100%;完成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数18座,覆盖服务人口数量0.929万人。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度,清远市阳山县绩效自评100.00分。项目总体执行良好,资金管理符合规定,项目实施按时完成,群众满意度95%。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评价结果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阳山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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