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到我县
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3月7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枢一行5人组成检查组,到我县进行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察检查。期间,与县委书记邓菲进行座谈,并交换意见。邓菲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并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检查组分两个组,对我县辖区3家矿山企业、两座尾矿库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检查组要求,政府、部门以及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坍塌事故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辖区矿山安全风险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和对高风险矿山加强安全监管,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及今后阳山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月8日上午,检查组在县政府10A02会议室召开矿山监察检查反馈工作会。会议由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枢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坚强在会上就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广东局监察一处负责人李磊对开展本次矿山安全监察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会上,陈枢充分肯定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陈枢指出,阳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部门监管有力、成效显著。陈枢强调,阳山县一是要坚决把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要提质增效推进矿山高质量发展。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林用结、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黄海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坚强、县府办副主任黄建忠、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邵剑华、党委委员邱伟文,以及小江镇、太平镇、黎埠镇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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