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丢失财物,民警迅速寻回 一直以来,阳山公安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群众无小事”的服务意识,在平凡坚守中筑牢警民关系,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全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从细微处做起,用行动温暖民心,获得群众赞许。 2022年6月3日下午15时许,事主蔡女士拨打110报警称其于当日下午15时许乘网约车时丢失了一台手机。 经了解,蔡女士乘坐网约车到达阳城镇中心小学后发现手机遗失,随即致电网约车平台客服要求联系司机。但是,平台客服回复该司机没有接听电话。
民警通过网约车小程序上所显示的车牌号码,核查到车主信息。经调查,确认该车车主为搭载蔡女士的司机,民警立即询问司机的具体位置,并迅速到场为蔡女士领回手机。
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蔡女士万分激动,对民警表示真诚的感谢并称赞警察办事效率高。
6月4日上午10时许,城南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被盗一辆电动车,请求帮忙找回。 接报后,值班民警快速联动所内值班人员查看周边治安监控,处警组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告知派出所值班人员。 大约10分钟后,民警通过查看治安监控发现事主的爱玛电动车被一名男子骑走,随后其又将电动车丢在城南市场路边。目前,该车辆已在城南市场附近找回。 面对迅速找回的电动车,事主对民警认真工作态度和热心为民情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6月3日,城北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过程中,在城北步行街农商行附近捡到一台手机。随后,民警迅速设法联系上失主,待失主到达城北派出所后,经过仔细的核实确认,证实被拾到的手机确实为该失主所有,民警将拾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失主对民警一再表示感谢,并对民警拾金不昧的品质和高度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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