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英镇第十二届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 )
江英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江英镇财政所 罗东明
在江英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2019年5月17日
各位代表:
今天,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税收征收完成情况
2018年全镇税收征收入库669万元,同比上年增收14万元,增幅2.14%。
二、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镇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克服了收入任务高与财源基础薄、支出压力大等重重困难,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全镇总收入6427.53万元(不含工商各税),其中财政预算收入6247.53万元,镇本级收入18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总支出6405.72万元(不含上解工商各税),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1255.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610.05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奖励10.66万元,机关效能奖励119.23万元,优秀人员奖励3.13万元,社保185.19万元,住房公积金204.98万元,乡镇补贴68.20万元,车改补贴23.25万元,临时聘请人员工资28.6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00万元,其中退休费138.21万元,抚恤金2.46万元,生活补助6.3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81万元,其中办公费22.85万元,电费13.08万元,邮电费2.78万元,差旅费0.87万元,维修(护)费9.91万元,会议费3.11万元,培训费2.85万元,公务接待费19.53万元,劳务费7.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7万元,人大事务支出12.56万元,财政事务支出0.89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66万元,组织事务支出0.13万元,宣传事务支出17.82万元,共产党事务支出0.32万元,工会费5.15万元;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经费12.65万元,公安支出20.00万元,司法及信访维稳支出29.46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0.73万元,其他商业流通11.77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8.26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9万元,武装事务支出7.80万元,动监经费支出2.93万元,其他支出46.25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2002.87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建设292.53万元,农业支出20.26万元,森林防火68.71万元(其中护林扑火队人员工资58.4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816.19万元,防汛支出1.5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727.98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支出75.7万元;
5、民政福利事业支出39.03万元,其中民政办经费5.81万元,敬老院支出33.22万元;
6、扶贫支出1749.4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支出1172.58万元,技能培训2.42万元,其他扶贫项目支出574.40万元;
7、教育、文化及体育支出 52.90 万元,其中其他普通教育管理支出2.44万元,其他文化支出48.75万元,其他体育支出1.71万元;
8、计划生育支出89.14万元,其中镇村计划生育奖励金80.33万元,其他计生支出8.81万元;
9、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支出372.35万元,其中村干部工资218.47万元,计生指导员工资50.16万元,防治员工资42.99万元,村干部社保费32.23万元,村小组长津贴22.92万元;支持村委办公场所建设修缮5.58万元;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85万元;
11、安全生产监管2.77万元;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与支出351.39万元(其中环境卫生支出106.7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6.6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业务支出85.87万元),
12、其他支出8.51万元。
2018年,我镇虽然实现全年财政预决算收支基本平衡,但财政资金仍然紧张,通过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镇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我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实现生态振兴绿色崛起,紧紧围绕“生态立镇、绿色兴镇,建设美丽宜居特色小镇”的发展思路。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今后发展要求,2019年我镇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拟作如下安排:
2019年全镇财政预算总收入6746.28万元(不含工商各税),上级补助收入6386.28万元,镇本级收入180万元,其他收入180万元。
2019年安排财政总支出6732.01万元(不含上解工商各税),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4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690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奖励12万元,机关效能奖励135万元,优秀人员奖励4万元,社保200万元,住房公积金245万元,乡镇补贴73万元,车改补贴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6万元,其中抚恤金2.46万元,生活补助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55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95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5万元,人大事务支出20万元,财政事务支出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万元,组织事务支出5万元,宣传事务支出20.65万元(其中安排意识形态经费1万元,学习强国平台经费0.85万元),共产党事务支出2万元,工会支出15万元;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公安支出30万元,司法及信访维稳支出35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商业流通15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0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武装事务支出9万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支出5万元,动监经费支出5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2119万元;
5、民政福利事业支出35万元;
6、扶贫支出1829万元;
7、教育、文化及体育支出55万元;
8、计划生育支出92万元;
9、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支出405万元,;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万元;
11、安全生产监管3万元;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与支出339万元;
12、其他支出15万元。
四、确保预算实现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镇财政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为完成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增收节支,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2019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将较大,我们将积极组织收入,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一是财税联手,做好税源调查,加强税源监控,净化税收环境,规范税收秩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的支持和帮助,争取项目资金。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厉行节约,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财政审批制度。
2、坚持统筹民生基础,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按照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原则,妥善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大民生基础投入,继续加大农林水支出特别是扶贫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投入。重点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落到实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综合服务网络,资金投入继续向民生方面倾斜,对城乡六乱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景点旅游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村村通自来水、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给予资金保障。
3、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认真执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优化细化预决算编制,加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优化财税服务,强化财税管理,逐步树立财政人员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代会的决议,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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