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公安侦破多宗电信诈骗案,成功抓获嫌疑人1人
阳山县公安局持续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最大限度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破获电信诈骗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为“平安阳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近日,近日,阳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收到市局反诈中心研判情报后,成功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名,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手机1部,银行卡6张。
2021年3月,阳山县局收到多名事主报案称:其下载了一个叫“微粒贷”的贷款APP软件进行贷款被诈骗。经调查,报案受害人被骗的钱款转账到一银行卡账户上(户名:李某兴)。阳山县反诈中心通过情报研判,发现嫌疑人李某兴使用其名下的涉案银行卡全国共串并案17起,总涉案金额达到52万多元,该卡十几日间流水(只含贷)金额已高达116万余元。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嫌疑人李某兴在福建省福州市辖区活动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上述地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兴实施抓捕。抓捕小组不辞劳苦,风雨兼程,于6月26日下午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商场一公司内将犯罪将嫌疑人李某兴成功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手机1部,银行卡6张。
经审讯,李某兴供述其于2021年3月份上旬,把其名下的银行卡卖给其朋友赵某共获利2000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兴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断卡”行动知识点
什么是“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断卡”惩戒措施有哪些?
一是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实施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二是对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三是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
阳山县反电诈中心提示:
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3、深化法律观念,不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4、当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经审讯,李某兴供述其于2021年3月份上旬,通过向其朋友赵某借用其名下的银行卡共获利2000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兴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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