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水务局文件
阳水务〔2013〕235号
关于阳山县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
安全鉴定整改验收的批复
阳山县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
根据阳山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编制的《阳山县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报告》、阳山县违建小水电站安全鉴定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委托阳山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开展了电站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评估工作,并基本完成了整改项目。根据《阳山县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同意电站通过整改验收,并列入正常电站管理。
二、明确电站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业主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承担生产管理职责,也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电站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订和完善防汛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工程度汛安全。电站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监测及维护,保证电站的安全运行。
附件:阳山县黄坌镇江西崆水电站设计复核及安全鉴定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阳山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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