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文件 |
杨府[2012]15号 |
关于违规土葬情况的通报 各村委会、村民小组、有关单位: 自2000年9月起,我镇的殡葬改革依法依规实施管理,近十多年来,绝大部分村民革除了丧葬陋俗,殡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近日个别村却出现了违规土葬现象。 这次违规土葬事件反映出:个别村的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怕得罪人、不敢上门做丧主思想工作。少数村民殡改法律法规观念淡薄,封建迷信思想等陈旧观念仍根深蒂固,丧主对违规土葬仍抱有侥幸心理,丧葬陋俗有所抬头。 这次违规土葬事件也给我镇敲响了警钟,全体镇村干部要举一反三,要加大对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村民破除丧葬陋俗,遗体一律火化,杜绝土葬,引导村民文明办丧事。镇党委、政府重申:凡发现土葬的,镇政府将责令丧主限期起棺火化。否则,镇政府将组织人力强行起棺火化,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丧主负担,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所有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不得二次土葬,不得在“S260线”太平镇交界至怀集县交界杨梅路段两边视线范围内和镇政府周边视线范围内造坟及乱埋乱葬。镇、村干部知情不报,纵容、包庇的,处理不力的,将按镇、村干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杨梅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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