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阳不动产继承〔2021〕080号
刘秀琼、江颖在阳山县阳城镇城南大道西383号[海逸华庭]D1栋802拥有房产一套,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100014669号、0100014668号。现刘秀琼已死亡,其所属刘秀琼房屋所有权份额由邓浩杰继承。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7805125
送达地址:阳山县城北门路362号
阳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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