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201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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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114线阳山县花坑桥至连江大桥建设工程和清连阳山出口至连江大桥连接线新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阳山县地方公路站:
报来《关于要求立项建设S114线阳山县花坑桥至连江大桥建设工程和清连阳山出口至连江大桥连接线新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阳山县路网周边环境,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优化人居条件,提高城市品位,原则同意《S114线阳山县花坑桥至连江大桥建设工程和清连阳山出口至连江大桥连接线新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阳山县花坑桥至连江大桥和清连阳山出口至连江大桥公路右侧绿化带栽植工程全长4890.02米。绿化总面积97885平方米;园路、硬地铺装面积65528平方米;石材栏杆长度4800米;栈道栏杆长度4300米;庭院灯500杆;排水管5000米;绿化喷淋给水10000米;四角亭、驿站、入口门楼、公厕各一座;廊架2座;景观墙4座。
三、工程总投资16009.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市两级财政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四、工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代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制;并注意抓好安全工作。
附: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5日
抄送:县规划市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统计局。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5日印发 |
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S114线阳山县花坑桥至连江大桥建设工程和清连阳山出口至连江大桥连接线新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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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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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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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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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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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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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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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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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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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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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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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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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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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包括:征地拆迁及补偿5200万元、建设项目管理费336.1万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265.96万元、专项评估费20.744万元、预备费1321.92万元,根据相关法规支付,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如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要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16年9月5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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