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2016〕4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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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阳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报来《关于要求对阳山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进行立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阳山城市建设规划和发展要求,响应“三基地一名城”科学发展理念,原则同意《阳山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该项目位于阳山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东侧地块。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用地面积11281平方米,建筑面积8210平方米;建设大楼四层,设剧场、多媒体影视厅(报告厅)、文化艺术活动用房、展厅及行政服务大厅。
三、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代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制;并注意抓好安全工作。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3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市政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3日印发 |
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阳山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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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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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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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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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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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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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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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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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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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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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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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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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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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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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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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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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其他未达到招标要求的,故核准不采用招投标;如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要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审 审批部门盖章 2016年6月13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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