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2016〕1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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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报来《关于审批清远市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阳山县城南江滨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列入国家下达给我省的2014-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粤建保函〔2015〕1480号)及阳山县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包括六个安置点,均位于阳山县中心城区内,分别为江滨路连江酒店安置点项目、江滨路收购组安置点项目、江滨路镇中安置点项目、城南市场安置点项目、农机公司安置点项目及供销社安置点项目。
二、项目总用地面积18734.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608.21平方米。项目共建设/购买安置房1471套,建设/购买总面积约18.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27万平方米,商铺2.11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为 70247.07 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55000万元,项目公司自筹15247.07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62674.76万元(建设投资60349.71万元,建设期利息2325.05万元), 房屋征收补偿费7572.31万元。
四、鉴于整体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连江酒店安置点项目已于2015年9月11日经我局(阳发改[2015]53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1.8亿元;镇中安置点项目、收购组安置点项目已于2013年9月18日经我局(阳发改[2013]63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21341.59万元;农机公司安置点项目已于2015年4月24日由阳山县富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备案号:2015-441823-70-03-002584)申报备15450.69万元;城南市场安置点项目2015年6月16日由阳山县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备案号:2015-441823-70-03-004475)申报备案1678.95万元。本次只对供销社安置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1、原则同意供销社安置点项目总投资7899.65万元,用地面积2189.6平方米,建设面积22000平方米。
2、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5300万元,其余财政解决。
3、工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制;并注意抓好安全工作。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8日
抄送:县环境保护局、规划市政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8日印发 |
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销社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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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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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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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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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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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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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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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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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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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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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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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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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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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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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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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供销社安置点项目公开招标估算金额为6655.18万元(工程费用3522.6万元,安装费用1045.86万元,勘察18.33万元,设计152.71万元,监理120.41万元)。
审批部门盖章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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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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