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2016〕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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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报来《关于对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一个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旅游更具魅力的新阳山,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原则同意《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位于阳山县县城内。含2个子项目,分别是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内容:①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用地面积约220000平方米(即330亩),主要建设包括填埋库区工程、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填埋气收集系统、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及通讯设备、填埋作业机械设备、暖通设备、生产生活管理区、老场垃圾处置工程等及其他的附属设施。②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DN400至DN1200截污管网约16km。
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4576.18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鉴于整体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中的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发改资环[2013]18号文)批准投资12417.19万元,现对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进行核准:
原则同意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12158.99万元,建设DN400至DN1200截污管网约16km。
五、工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制;并注意抓好安全工作。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5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5日印发 |
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阳山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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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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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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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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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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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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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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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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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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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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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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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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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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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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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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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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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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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其他未达到招投标要求,故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如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要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16年6月15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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