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阳发改〔2016〕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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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县黎埠镇客家文化特色镇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黎埠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查黎埠镇客家文化特色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客家文化特色镇建设步伐,打造具有岭南客家文化元素的省级示范镇,原则同意《阳山县黎埠镇客家文化特色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新区。建设内容与规模: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社会停车场、中心湖公园以及X830过境公路拓宽工程等;场地平整工程32035平方米,道路工程2821.2米,配套建筑工程41878平方米,社会停车场5036平方米,中心湖公园20000平方米,X830过境公路拓宽3031米。
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800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6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961.3万元(含征地拆迁费6300万元);预备费2562.8万元,融资成本3516.2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代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制;并注意抓好安全工作。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1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1日印发 |
清远市阳山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阳山县黎埠镇客家文化特色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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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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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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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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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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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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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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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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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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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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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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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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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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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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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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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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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其他未达到招投标要求,故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如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要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16年6月21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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