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广东省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阳山县文化艺术中心围墙外移事项的函》,为解决县文化艺术中心公共人防地下室车辆出入问题,县文化艺术中心西面围墙需往外移8.5米,南围墙需往外移4.7米,用于建设4米宽的单行车道以及满足车辆进入人防地下室的转弯需求。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项目原设计方案道路红线相应退让调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调整后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道路平面方案及设计范围调整
(一)道路红线按《广东省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阳山县文化艺术中心围墙外移事项的函》意见相应退让调整,调整方案道路设计等级、技术标准、横断面设计及其他主要技术要求与原方案一致;设计面积增加1334.54㎡,增加部分主要为道路护坡设计和与现状道路交叉口改造范围。
(二)其他设计内容按技术规范要求相应调整。
上图:道路红线退让调整示意图
上图:道路平面图(原方案)
上图:道路平面图(调整方案)
二、公示期限、反馈意见建议的方式及有关要求
本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应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联系方式
地址:阳山县文昌路南人防大厦二楼
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63-7886848,
电子邮箱:ysszj7883428@163.com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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