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关于实行阳山县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单体楼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的通告
时间: 2020-02-14 16:24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辖区内的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单体楼等必须严格实行以下十条措施:

一、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单体楼等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并定时加强消毒杀菌,由属地镇政府实施。

二、人员进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戴口罩。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由相关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住户从疫区返回的,一律要如实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报告,自觉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五、做好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住户的劝阻工作,各网格责任人员明确告知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如发现上述人员返回的须及时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报告。

六、出租户(房东)应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健康状况报告,发现承租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一律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七、各住户一律不得串门、不得集聚,“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及时报所在居民委员会备案。

八、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一律不得离开隔离住所。

九、各类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有打牌、广场舞、集体性文体活动等行为。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阳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关于实行阳山县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单体楼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的通告
时间:2020-02-14 16:24
来源:本网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