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镇府[2014]003号
关于印发《阳城镇2014年省两会、春节
期间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
现将《阳城镇2014年省两会、春节期间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镇人民政府
阳城镇2014年省两会、春节期间劳资纠纷
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我镇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和有序进行,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省两会、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劳资纠纷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事件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引发停工、上访、阻塞交通等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件等级
劳资纠纷事件按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三个等级。一般情况下,涉及人数不足30人的为一般事件;涉及人数在30至200人的为重大事件;涉及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为特大事件。发生到省、市、区越级上访、严重堵塞道路交通或其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视情况确定事件等级。
三、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组织成立阳城镇劳资纠纷化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江国平(镇长)
副组长:张金和(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龚万威(镇人大副主席、镇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莫志育(副镇长、镇党委委员)
钟燕辉(镇党委委员、镇工会主席)
陈玉球(镇党委委员)
黄剑华(镇党委委员、城南派出所所长)
黄剑华(镇城东派出所所长)
徐志访(镇党委委员)
李鹤龄(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耀南(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欧太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官荣林(镇国土所所长)
王伟云(镇社会事务办办主任)
周志生(镇文化站站长)
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社会事务办、镇文化、宣传、统战、宗教办、各村(居)委会。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劳资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事件处置的工作方案以及重要事项。
四、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阳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主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主管龚万威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劳资纠纷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办之间、部门与村(居)之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联系工作,传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策,通报事件处理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和请示,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召集和协调成员单位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修改和完善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协调运行机制。
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劳资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组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承担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加强劳动保障不稳定因素的日常排查和调处,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事件;协助做好越级上访的劝返工作;妥善解决涉案员工的再就业及社会保险问题;指导涉案单位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管理。
2、工会: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建立“情报员”网络,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有效化解劳资矛盾;宣传、教育和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帮助和指导员工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劳资纠纷;收集并引导员工提出合理诉求,依法组织员工推选集体协商代表,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经济发展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及时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处理员工集体停工事件中,协助做好企业的疏导劝解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响应员工的协商要求,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4、综治办公室:配合处理劳资纠纷事件;组织做好群众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处置越级上访的劝返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员工依法维权;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员工委托,及时代理受援员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5、镇文化、宣传、统战、宗教办:负责事件媒体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组织劳资纠纷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协调和现场管理新闻媒体;妥善处理新闻报道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6、国土所:规范建筑行业劳务分包行为,加大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县发展规划局和县建设管理局加大对非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处理因建筑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中途退场等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事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新增建筑工地的信息情况。
7、安监站: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调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加强对侵害员工合法权益企业的管理。
8、派出所:负责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后,维持纠纷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负责对围堵政府机构、堵塞交通道路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及清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蔓延;依法查处劳资纠纷事件中涉嫌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9、党政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为现场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10、社区、村委会:组织治保人员保护现场,严防资产转移;劝解稳定工人的情绪;解决工人临时食宿的问题;密切监控工人的动态,防止事态的恶化;了解企业的社会关系,多渠道组织资金解决工人的欠薪。
六、预防机制
1、建立镇、村(居)两级劳资纠纷事件预防和监管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统筹全镇劳资纠纷事件的预防,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监控劳资纠纷较多企业的经营运作和劳动管理情况,依法调处各类劳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经济发展办应落实劳动保障协管制度,全面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特别是租赁场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现企业经营困难的,立即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企业不正常搬运设备及货物的,要立即制止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资纠纷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应列入镇干部德才政绩的考核范围内。
2、建立部门综合预防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所、镇工会、经济发展办、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应各司其职,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经营运作、资产状况等方面的监控,互通信息,共享管理资源,形成合力共同预防劳资纠纷事件。
3、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排查和预测,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处理原则
1、稳定情绪,控制事态。在处置过程中要稳定员工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按照宜解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思路,通过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控制事态。
2、以人为本,快速处理。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3、依法行政,注重方法。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同时,注重方式方法,讲究灵活处理。
八、处理步骤
(一)报告信息。
发生劳资纠纷事件时,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综治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获悉后,应立即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件情况提出事件等级建议,及时综合整理事件信息,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书面材料。同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成员单位,以便各成员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启动预案。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启动应急预案的决策机构,组长是启动应急预案的决策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对外发布事件等级,召集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三)现场处置。
1、先期处置: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员工情绪、疏散员工,为进一步化解矛盾争取时间和空间,并及时将有关处理措施通报其他职能部门,统一口径。对于欠薪逃匿的案件,应第一时间监控案发单位财产,跟踪关键人员去向。
2、对话宣传:发生劳资纠纷事件后,由现场处置工作组及时组织员工代表对话,了解员工诉求,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员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尽力劝返、疏散员工。同时,拟定新闻通稿,正确主导社会舆论。
3、拦截劝返:发生到省、市、县越级上访的事件,由综治办公室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所、镇总工会、派出所协助,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拦截劝返上访人员,并落实送返措施。
4、维护秩序:派出所负责维护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对于围堵政府机构、堵塞交通、非法聚集等人员,要及时通过广播等方式,宣传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责令其迅速离开现场,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处置,依法出警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蔓延。
5、事件处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解决。
6、后勤保障:党政办公室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器械、急救药物、食物等后勤保障。
(四)后期处置。
1、恢复秩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事件善后处理工作,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秩序,消除社会不良影响,预防同类事件发生。
2、事件评估:事件妥善解决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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