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莲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村委会、镇各单位:
现将《青莲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莲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青莲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水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依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曹志锦(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陈建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长)
温英明(党委委员)
王伟华(副镇长)
李国雄(副镇长)
陈武杰(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安监站、交管站、派出所、卫生院、三防办、相关渡口村委会、渡口渡船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镇交管局,由李瑞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1、指挥部职责: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负责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中心接受县级指挥部指挥;负责统一安排,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开展工作;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伤者救治,亡者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应急救援指挥职责:负责按重大信息上报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的救援人员进行施救。
(二)组织机构职责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共分为4个组:
(1)事故救援组。由温英明通知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救援方案,与李国雄一同组织实施事故水域水上交通管制和现场救援,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李国雄同志担任组长,负责调度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搭建临时医疗急救点实施抢救;及时准确判定危重伤员并实施转运救护。
(3)安全保卫组。由陈建文同志担任组长。组织警力迅速进入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持秩序;清点并保护遇险水域和船舶上的物品和财产;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
(4)综合协调组。有陈武杰同志担任组长,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现场通信畅通;协调处理应急救援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全程信息跟踪和整理记录,统一通过对外媒体平台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船舶)型号、乘载人数、伤亡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汇报,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人员、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布置救援人员立即展开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组织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预防和控制各种破坏活动。
4、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辖范围,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5、卫生院急救队伍应立即随带所需药品和器材,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6、公安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设置警戒线,控制肇事人,维护交通秩序。有序开展事故调查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疏散人员,保护稳定。
7、善后处理组应组织人员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协助伤亡者的亲属做好伤亡人员运送,做好安抚工作,保证社会稳定。
8、及时总结救援进展情况,并向新闻媒体公布相关情况。
四、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演习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并针对重特大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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