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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连江(阳山县段)、青莲水及青莲水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时间: 2019-12-27 00:00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连江(阳山县段)、青莲水及青莲水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县河道管护,保障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现将连江(阳山县段)、青莲水、青莲水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及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划定标准如下:

  (一)连江(阳山县段)。

  对于有堤河段,本次连江(阳山县段)划界河段主要堤防分布:连江左岸从花溪大桥至较剪陂下游山梓脚村,右岸从花溪大桥至较剪陂,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对应《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堤防级别为3级;左岸从山梓脚村至青莲水泥分厂前山体,右岸从较剪陂至七拱河河口,防护人口较少,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对应《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堤防级别为4级;乡村标准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应《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堤防级别为5级。堤防均已达标加固,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连江阳山县段有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以堤脚线为起算线外延10米。

  对于无堤围河段,根据上下游防洪等级,不同河段对应不同频率的设计洪水位(本次连江无堤围河段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与岸边交界为管理范围线。

  (二)青莲水。

  对于青莲水的有堤河段,在考虑水面线划界的基础上,还需要以堤脚线外延10米作为管理范围线。

  对于青莲水的无堤围的河段,根据上下游防洪等级,不同河段对应不同频率的设计洪水位(本次青莲水干流无堤围河段采用5年一遇防洪标准)与岸边交界为管理范围线。

  (三)青莲水支流。

  青莲水支流两岸多为山地,现状没有堤防,且无规划堤防,参照《广东省中小河流设计指南(试行)》,河道防洪等级为不设防,河道两岸管理边界线按现状岸线向外延伸10米确定。

  对具体管理范围有疑义的,请致电阳山县水利局,联系电话:7800752。

  二、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本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1.连江阳山县段划界分幅图.pdf

            2青莲水划界分幅图.pdf

            3青莲水支流划界分幅图.pdf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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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连江(阳山县段)、青莲水及青莲水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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