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岭罚听公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陈国培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建设祠堂)一案举行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陈国培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二、当事人:陈国培
三、听证时间:2026年9月22日 9:00
四、听证地点: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应急值班会议室
五、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旁听注意事项:
1. 因会场座位有限,本次听证会旁听名额限定10人。有意旁听的公民,请于听证会举行前1个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阳山县岭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申请旁听,按申请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额满即止。
2.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管理;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发言。
3. 旁听人员仅可旁听,不参与案件质证、辩论。
联系人:龙战江、刘婷
联系电话:0763-7363689
阳山县岭背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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