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修订了《关于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自2026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6年8月23日,无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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