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阳山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二期)(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阳山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二期)》,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6年8月15日,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阳山县水利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