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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阳山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 2026-08-19 15: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阳山县黎埠镇保平村朝阳、向阳、东方、金冲、围新、十二磅、下围、圳边、中心、连塘、上围、新塘、红星、石桥头、农会、烟厂、秧地浪、京竹坑经济合作社,保平经济联合社,大龙村坝心、新屋、老屋、上塘、下塘、余屋、围龙、中心、圳边、大围经济合作社,中陂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大龙经济联合社,凤山村宝昌、老屋、李屋、塘群、冲尾、立新、六暗、农会、太源、钟屋、新屋、浪头经济合作社,凤山经济联合社,扶村村岗磅、岗背、南门、上围、下围、围龙、下角、新风、洋坳、寨心、寨围经济合作社,扶村经济联合社,均安村矮寨、茶头、大围、旱洞、分水、红星、坑尾、上围、冷水、水山、喜星、连塘经济合作社,均安经济联合社,黎埠村朝阳、解放、四队、五队、六队、新民经济合作社,联坝村坝中、白石、联一、山下、上坝、上围、上屋、围龙、为民、向阳、红星、新坝、新联、新上经济合作社,联坝经济联合社,燕岩村白门、迳脚、油冲、白屋、墩仔、黄屋、黄围龙、黎屋、石墩、杨屋经济合作社,燕岩经济联合社;大崀镇大崀村大崀、曾屋、围一、街上、石一、坑边、围二经济合作社,大崀经济联合社,坑塘村岩一、岩二经济合作社、沙田村沙田、尖二、尖一、水岩、竹巷、新建经济合作社,沙田经济联合社,松林村马安山、新合经济合作社;七拱镇桂花村坝头、车下、塘埪、高洞、隔水、根竹坪、罗屋、清龙潭、山塘、上邓、托石、侠沟、下邓、下崀、鱼沙坑经济合作社,火岗村何屋、横江、坑尾、丘屋、沙元、唐屋、棠梨坑、田心、田庄、乌石江、张屋经济合作社,火岗村丘屋组、沙园组、唐屋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火岗经济联合社,龙虎坑村百根坪、何婆坪经济合作社,龙脊村曾屋、厂下、马屋、上胡、上岭、上南、水竹、下胡、下龙、圳背、中龙、中心、邹屋经济合作社,龙脊经济联合社,三所村7队经济合作社,三所经济联合社,塘坪村成屋、黄泥塘、钟屋、甲二、甲一、邹屋、梁屋一、梁屋二、伍屋、寨下、阳山坳、蓝屋、上塘经济合作社,西连村3队、4队、5队、6队、7队经济合作社,西连村八队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黎埠镇保平村、大龙村、凤山村、扶村村、均安村、黎埠村、联坝村、燕岩村,大崀镇大崀村、坑塘村、沙田村、松林村,七拱镇桂花村、火岗村、龙虎坑村、龙脊村、三所村、塘坪村、西连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69.085公顷(5536.27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阳山段)用地2025年影像图.pdf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清远至珠海高速公路连山至清新段工程(阳山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6-08-19 15: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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