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县城教育资源配置及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学校
本次县城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学校共5所,分别为:阳山中学、阳山县第二中学、韩愈中学、黄埔学校、花阳学校,全部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招生对象
本方案招生对象为2026年秋季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体分为两类。
(一)县城内小学生源
在县城各公办小学、阳城镇中心小学下辖村小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异地或乡镇小学生源
在县外或本县其他乡镇就读小学六年级,顺利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县城初中学位,需按要求提交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对应资质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留存归档)。
1.具有阳山县县城户籍的适龄学生;
2.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口簿直系亲属)在县城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宅房产(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合法购房合同、合规已建房土地使用证等)的适龄学生;
3.在县城实际居住,符合政策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或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
4.属阳城镇中心小学所辖村委会(城南村、雷公坑村、畔水村、大莲塘村、高村村、元江村、黄竹村、车路村、石坳村、麦冲村、暗浪陂村)户籍学生。
三、生源类别划分及佐证材料
县一小、县二小、实验小学、碧桂园小学、城北小学、阳城镇中心小学、阳城镇雷公坑小学、花阳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异地或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结合学生户籍、房产、优待政策、居住就业等条件,将所有符合申请县城初中学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划分为A、B、C、D、E共5类,分类执行对应招生录取规则,各类别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如下。
四、招生工作原则
(一)免试、分类录取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所有招生学校严禁以小学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各类竞赛荣誉等作为招生选拔依据,实行分类分批、有序录取模式,制定规范、透明录取规则,分类标准、录取顺序均基于户籍、房产、居住就业、政策优待等条件设置,充分保障全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二)多校划片、统筹均衡原则
按照县城初中教育资源分布,将县城区域划为一个片区,水口学校教育服务范围划为一个片区,其中县城片区实行多校划片、统筹招生,通过分类录取、电脑派位、统筹调剂等方式,调配各校学位资源,化解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三)公平公开、阳光透明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报名条件、生源分类标准、派位规则、录取结果全程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等关键环节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律师代表现场监督,所有流程公开、透明。
五、各校招生录取规则
为规范招生秩序、明晰各校招录权限、消除招生争议,结合上级政策及我县学位供给实际,统一细化5所公办初中标准化招录规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阳山中学招生规则
阳山中学接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A、B类学生,未被录取的A、B类学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至阳山县第二中学、韩愈中学录取。
(二)韩愈中学招生规则
1.按照以往惯例及县城初中学位统筹安排,招录C类中城南村、畔水村、大莲塘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阳城镇中心小学下辖畔水教学点、麻地冲教学点、闪光教学点、坪心教学点六年级毕业生。
2.接收自愿报名韩愈中学的A、B类学生,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数则全额录取,超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接收电脑随机派位的A、B类生源,剩余空余学位按D、E类顺序依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阳山县第二中学招生规则
1.按照以往惯例及县城初中学位统筹安排,招录C类中雷公坑村、高村村、元江村、黄竹村、车路村、石坳村、麦冲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阳城镇中心小学下辖高村教学点、元江教学点、黄竹教学点、车路教学点六年级毕业生。
2.接收自愿报名阳山县第二中学的A、B类学生,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数则全额录取,超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接收电脑随机派位的A、B类生源,剩余空余学位按D、E类顺序依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四)黄埔学校招生规则
实行校内连贯入学政策,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
(五)花阳学校招生规则
1.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
2.接收县一小、县二小、实验小学、碧桂园小学、城北小学、阳城镇中心小学、雷公坑小学及符合条件的异地、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且自愿报名花阳学校的学生;
3.接收C类中暗浪陂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接收D、E类学生,以及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的学生。
六、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限
(一)县城在读学生信息更新
在县一小、县二小、实验小学、碧桂园小学、城北小学、阳城镇中心小学、阳城镇雷公坑小学、花阳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如需更新户籍、房产、居住、就业等相关信息,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交书面更新申请及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原有登记信息为准完成招生录取。
(二)异地及乡镇学生报名
在异地、乡镇就读六年级且符合县城初中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携带全套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阳山县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五楼)现场提交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录取及报到安排
招生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各录取学生入校报到时间、流程以正式录取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
七、监督管理与公示机制
(一)全程公开监督
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存档,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律师代表全程列席监督。
(二)咨询渠道
设立招生咨询专线:0763—7801102。
八、附则
(一)本方案有效期3年,执行期间可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县域教育资源变化、学位供需情况等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二)本方案由阳山县教育局负责最终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阳山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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