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省政府127号令)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2018年8月13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阳府办〔2018〕24号,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实施后评估。于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6年6月23日,我局无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阳山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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