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我局拟对《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进行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1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联系地址:阳山县文昌路人民防空大楼三楼污染防治股
邮箱及电话:qysthjys_bgs@gdqy.gov.cn 0763-7803384
附件: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阳府函〔2022〕180号).wps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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