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意见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省政府127号令)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2019年12月23日印发的《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府〔2019〕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后评估。于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6年5月27日,我局无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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