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阳府〔2019〕37号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wps
关于公开征求《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省政府127号令)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2019年12月23日印发的《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府〔2019〕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后评估。
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有关规定,应当对《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理由,需要修改的条款及理由,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等进行评估。为全面了解《实施方案》实施效果,收集各方反馈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促进科学决策、保障公众权益,特向社会公众征求《实施方案》实施后的评估意见,请按照上述所列评估内容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阳山县人防大厦六楼城乡建设股
联系人及电话:黄雨宇,0763-7804343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山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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