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公有不动产物业统收统管工作,规范公有不动产物业出租管理,结合我县实际,阳山县财政局拟定了《阳山县公有不动产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现已截止(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12日),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阳山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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