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阳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主体
和包保责任人(县级)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粤应急〔2021〕144号)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阳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县级)有关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6年上半年阳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县级)有关情况表
2026年1月21日
附件:2026年上半年阳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县级)有关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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