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站设置阳城镇城北和城南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阳山城南站、阳山城北站),在线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共6项指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20-72,达标天数92天,有效监测天数92天,其中空气质量类别为优的有86天(占93.5%),良的有6天(占6.5%),无轻度污染以上天数,AQI优良率为100%,同比持平,详见图1及表1-1。二氧化硫季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季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9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综合质量指数为1.76,同比上升0.04,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详见图2及表1-2。

图1 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
表1-1 2024-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 单位:天

图2 2024-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各项污染物季均评价浓度
(CO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其余为微克/立方米)
表1-2 2024-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各项污染物季均评价浓度(CO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其余为微克/立方米)
2025年第三季度,在阳山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中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因子是O3-8h,占100%,同比持平。详见图3及表1-3。
备注:数据来源于清远市环境空气监测监管平台,使用实况数据进行统计。

图3 2024-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占比
表1-3 2024-2025年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占比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省考水功能区环境质量状况
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茶坑水库和阳山(龙牙峡)等两个省考水功能区开展了3次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两个省考水功能区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第三季度省考水功能区水质优良。
(二)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连江河大海村和盐田村等两个省考断面开展了3次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两个省考断面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根据《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连江河水质状况为优。
(三)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三季度,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茶坑水库、连江河(应急水源)和城北水库等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第三季度1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饮用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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