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规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决定就《阳山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共确定听证代表23名。另外,原定于11月26日召开的听证会延期至12月4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公众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我局邮箱: qysthjys_bgs@gdqy.gov.cn,邮件标题注明“《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公示》意见反馈”字样。反馈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否则不予受理。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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