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关于《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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