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清远市阳山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
规划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
2
阳山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2022-2035年)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3
阳山县城管道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年)
4
阳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5
阳山县县城路内停车泊位专项规划(2024-2035年)
附件:关于《阳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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