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山县杜步镇东山经济联合社,东山村汉水、羊经济合作社,东山村水岩经济合作社,东山村竹山经济合作社,大路经济联合社,大路村力竹经济合作社,大路村坑坪经济合作社,大路村大路塝经济合作社,大路村上坪经济合作社,大路村白沙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杜步镇东山村、大路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8811公顷(13.216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