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崇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因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阳山县黎埠镇南村村的土地面积合计2.0096hm2,用作风机的修建场地,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关于广州崇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阳自然资(临时)字〔2021〕6号)。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广州崇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对需复垦的2.0096hm2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5年5月28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黎埠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8日。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蓝炳南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