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维护我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阳山县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资金(食用农产品快检)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具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具备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提交。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至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业绩等条件报阳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项目承包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景明;联系电话:0763-7802361
邮箱:ysgsj7805666@163.com
地 址:阳山县商业大道169号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股
附件:阳山县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资金(食用农产品快检)项目申报指南.docx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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