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山县小水电分类整改县级验收销号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63号)、《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要求,我县小水电分类整改已完成14宗退出电站的县级验收工作。现将第二次验收3宗电站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小水电分类整改县级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阳山县水利局反映(受理地点:阳城镇行政中心二路阳山县水利局,电话:0763-780037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阳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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