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对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阳山县卫生健康局、阳山县妇女联合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五家单位开展履职评议。
履职报告评议的程序包括: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三个步骤。
评议团成员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委党校高级讲师、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律师组成。
10月17日,印发通知部署启动评议活动;10月18日—29日,被评议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完成自查自评;11月27日—28日,组织开展实地查看;11月12日至16日,在清远司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社会评议;12月17日,召开评议会现场履职报告,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锐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相关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同志共47人参加了会议。
经过自查自评、实地查看、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等步骤,现已圆满结束。本次评议以100分计算,评议团评议占60%,社会评议占30%,参会人员评议占10%,以及加(扣)分项。综合以上四项分数,阳山县小江镇人民政府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阳山县妇女联合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阳山县卫生健康局五家单位在本次“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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