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打击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的工作部署,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商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2024年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阳山县某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月饼的行为
2024年9月6日,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山县某百货超市内商品进行抽检测量,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一款月饼涉嫌存在过度包装的违法行为,后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案例二: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阳山县某购物中心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茶叶的行为
2024年9月6日,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山县某购物中心内商品进行抽检测量,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一款茶叶涉嫌存在过度包装的违法行为,后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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