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阳山县财政局将于2024年8月30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二、检查内容和年限
(一)检查内容。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及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5.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等情况;
6.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7.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本次检查年限为2023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你单位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如有情况和意见,可在检查期间向检查组反映。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组办公地点:阳山县行政中心三路阳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63-7802695
阳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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