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汽车租赁采购
二、项目清单
(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工作用车租赁项目预算清单(配驾)
报价须知:
1、报价为含税价,包含车辆租金、司机服务费、燃油费,不包括用车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每趟出车需提供出车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2、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其中第三者险为300万,车上司乘险为10万/座。
3、晚间不能回到原出发地休息的,用车方为驾驶员安排不低于经济型酒店标准的酒店住宿或按200元/晚的标准支付住宿补贴,住宿补贴和租车费用一起结算;清远市外用车的,如用车人不安排驾驶员吃饭,用车人给与驾驶员适当的误餐补助。
(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阳山县环境监测站)工作用车租赁项目预算清单(自驾)
报价须知:
1. 报价为裸车自驾报价(含税),包含车辆正常和车辆保险,不含燃油费、用车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
2. 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其中第三者险为300万,车上司乘险为10万/座。
3. 自驾车一天为24小时,超时另外收取超时费。
4. 自驾车每天行驶里程为300公里,超公里行驶的,收取超公里费,标准如报价表的超公里费;单次租车天数3天(含3天)以上免超公里收费。
三、报价时间
截至2024年4月29日12点,逾期不再接收报价资料。
四、资质要求
具有汽车租赁服务资质的公司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六、注意事项
1、报价必须密封,密封报价请报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办公室涂女士,可接受快递报送。
2、报价需完整,不接受只提供某项物资的报价。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情况时,由采购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共同协商处理。
七、联系事项
地址: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文昌路南侧人民防空大楼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0763-7802795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