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清安〔2022〕1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非煤矿山管理,规范资源开采,经研究,决定依法关闭阳山县矿产公司牛岩铅锌矿、阳山县穗源矿业有限公司鸡关冲石英矿、阳山名扬石业有限公司、阳山县连江水泥厂水岩山石灰石矿、阳山县黎埠新发大理石场、阳山县龙埠港联大理石场、阳山县黎埠镇愉天大理石矿、阳山县黎埠马惊平安石场等8座采矿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矿山。
上述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安全管理等法定义务仍由原企业承担。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安全管理的监督落实,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阳山县采矿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矿山名册(2023年第一批).xls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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