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府令第207号)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清府办〔2020〕24号)等规定,经镇政府同意,现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从全市范围,公开选聘政治思想素质好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执业律师。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好;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报名人所在律师事务所需在广东政府采购平台注册;
(七)法律顾问应提供1至2名符合执业要求的助手;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范围
(一)为镇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意见;
(二)为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镇政府领导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四)参与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要合同的协商、起草、审核、修改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镇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或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七)参与镇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八)处理镇政府交办的专题咨询调研、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律事务;
(九)承办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聘任期限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2年,通过签订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解聘并公告。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选聘单位(人员)将报名材料交至黎埠司法所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黎埠司法所办公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填写《阳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专家从业资质材料(需与原件核对);
4.如有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律师事务所已在广东政府采购平台注册佐证材料。
五、其他
(一)由司法所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并报镇政府审定。
(二)从业经验丰富,有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聘任合同中约定。
(四)由司法所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地址:阳山县黎埠镇文明街26号政府大院8号楼
联系人:陈女士、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3-7323480
报名电子邮箱:lbsfs7323480@163.com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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