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
推进光伏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阳山县推进光伏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十五届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扶贫办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山县推进光伏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依托光伏发电项目特性,建立长效、稳定扶贫机制,顺利完成本轮精准扶贫任务,根据《阳山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阳贫〔2016〕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我县是省级贫困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清远中部,全县总面积3418平方公里,受区域因素影响,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辖区贫困面相对较广,贫困人口相对较多,贫困村的生产生活设施相对落后。
(二)贫困现状。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帮扶的决策部署,通过镇(乡)村、驻村干部的反复识别,全县农村有贫困人口9896户20328人,其中重点贫困村有贫困户4786户11579人(其中有劳动力贫困户2467户8324人,无劳动力贫困户2319户3255人),面上村分散贫困户有5110户8749人(其中有劳动力贫困户963户2844人,无劳动力贫困户4147户5905人);全县有劳力贫困户3431户11169人,无劳力贫困户6465户9159人。其中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帮扶35个重点贫困村,3379户8122人。
(三)可行性和必要性简要分析。借鉴安徽金寨等地实施集中式、分散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成功经验,根据阳山的地理位置、光照情况、贫困程度等综合情况分析,实施光伏扶贫是适合阳山贫困家庭增收、达到精准脱贫的好项目。一是光伏属于绿色新能源产业,国家鼓励发展;二是光伏发电技术已成熟且不断提高;三是光伏发电成本逐渐降低,光电转换率和投资回报率逐渐提高;四是操作简单,无需过多的维护成本;五是使用寿命至少25年以上,一次投资,长期受益。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扶贫成效,我县全面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和资金筹措方式,充分利用屋顶、村集体的荒山、荒坡、未利用地、闲置建设用地、水面等资源建设光伏电站,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2018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三、目标任务
根据各镇(乡)村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县级地面集中式电站、镇级分布式电站、村级分布式电站、村集体光伏电站等4种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建设光伏扶贫项目35万kW,形成长效稳定的帮扶机制,确保至本轮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结束,相对贫困人口凭光伏扶贫项目,人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
四、建设内容、模式、步骤及收益分配
(一)帮扶实施对象。经过2016年全省建档立卡工作确认并公示在册相对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
(二)项目类型和建设模式。在本轮帮扶期内,光伏扶贫项目以镇级分布式电站、村级分布式电站为主,县级地面集中式电站、村集体光伏电站为辅,在全县各镇(乡)、村,因地制宜采取“一村一站”或“联村合站”等方式,实现“村村有光伏,户户享分红”。
1.县级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首期重点建设小江镇罗汉村25万kW、黎埠镇鲁塘村3万kW和阳城镇湟池村1.7万kW等3个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由县政府分别与广州恒运集团、深圳昊旺新能源公司及清远市新上能源公司联合建设,县政府分别占股15%、56.5%和56.5%,其收益主要用于解决全县由政府兜底帮扶的无劳动力贫困人口9160人的稳定脱贫问题。
2.镇级分布式电站。13个镇(乡)各建立一个镇级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解决104个面上非贫困村有劳动力分散贫困人口2844人的稳定增收问题。
3.村级分布式电站。在每个省级相对贫困村当中,按照贫困人口人均投入2.4万元的规模,建设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具备建设条件的相对贫困村,由镇(乡)统筹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以联村方式合建,解决全县相对贫困村有劳动力贫困人口8324人的稳定增收问题。
4.村集体光伏电站。主要解决村集体稳定增收问题。一是55个省级相对贫困村,要充分利用帮扶单位的支持,各建设100kW以上的村集体光伏电站。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村,也可以采取异地建设的方式。如广州帮扶的贫困村,可以发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工业发达、厂房林立的优势,利用企业厂房闲置屋顶建设村集体异地光伏电站;二是利用债券资金等扶贫资金,选择70个有条件的面上村,平均每村投入14万元,在村办公楼、学校等屋顶建设约20kW的光伏电站。
(三)供电接网方案。
1.目前电力发展现状。2015年底,我县电网共有110kV变电站7座,主变数为12台,总容量503MVA;35kV变电站8座,主变数为14台,总容量76.5MVA。全县供电辖区内10kV公用线路共有72回。现有公用线路装接配变容量1753台,装接容量39.09万kVA,其中公用配变1158台,装接容量26.86万kVA,专用配变595台,装接容量12.23万kVA。
2.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根据阳山县“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我县“十三五”期间共需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为80MVA。分年度提出不同电压等级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投资和建设规模,根据各专业投资需求,进行投资分类汇总。具体建设情况如下表:
“十三五”期间阳山县农网改造升级建设改造规模
年份 |
110kV工程 |
35kV工程 |
10kV工程 |
低压工程 |
|||||||
变电容量 (MVA) |
架空线路(km) |
电缆(km) |
变电容量 MVA) |
架空线路(km) |
电缆(km) |
架空线路(km) |
电缆(km) |
配变容量(MVA) |
低压线路 |
户表改造(万户) |
|
2016年 |
0 |
0 |
0 |
0 |
0 |
0 |
127.9 |
3.758 |
20.52 |
398.3 |
0.64 |
2017年 |
0 |
0 |
0 |
0 |
0 |
0.15 |
373.77 |
59.025 |
49.69 |
854.858 |
2.81 |
2018年 |
0 |
33 |
0.2 |
0 |
20 |
0 |
76.52 |
1.2 |
21.72 |
489.13 |
1 |
2019年 |
0 |
0 |
0 |
6.3 |
8 |
0 |
6.838 |
1.5 |
12.03 |
284.752 |
0.41 |
2020年 |
80 |
12 |
0 |
0 |
0 |
0 |
47.5 |
0.1 |
2.8 |
72.3 |
0.02 |
合计 |
80 |
45 |
0.2 |
6.3 |
28 |
0.15 |
632.528 |
65.583 |
106.76 |
2099.34 |
4.88 |
至规划期末,我县中压配电网现状存的问题将大部分得到解决,其网架结构水平、负荷供应能力及装备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规划至2020年,中压配电网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提高,网架结构水平方面,环网率达到35.57%,线路可转供电率达到35.57%,中压网架结构有明显优化和提升;负荷供应能力方面,重过载线路及配变、存在安全隐患线路得以全部解决,电网安全运行可靠性逐年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方面,高损配变解决率100%,配电自动化覆盖率100%,智能电表覆盖率100%。
3.首批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电网接入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建一个,成熟一批建一批的原则,我县首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共40个,共5.64万kW。其中,小江镇小江村800kW项目为示范,在10kV小江线接入。各项目具体接入方案和接入报告,由阳山供电局指导各乡镇完成。
(四)实施步骤。根据容量目标,县级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其他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同时推进。小江镇小江村示范项目争取在2017年一季度前建成并实现并网发电;其它镇(乡)村项目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实现并网发电。光伏扶贫项目前期筹划、宣传发动、项目选址阶段已于2016年年底完成,今年主要是启动建设和并网发电。
1.启动建设(2016年11月-2017年5月)。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各镇(乡)政府成立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会同帮扶单位、县扶贫办、技术支撑机构研究设置系统技术参数,经行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公开招标,进行设备统一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2.并网发电(2017年6月前)。设备安装前,按照相关要求,向县供电部门提供有效的报装申请材料。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县供电部门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供电公司与镇(乡)政府签订发用电合同。
(五)资金筹措和运营维护。
1.县级地面集中式电站。项目总投资21亿元,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县政府以土地作价、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等占项目公司股本的15%、56.5%、56.5%,其余投入由广州恒运集团、深圳昊旺新能源公司及清远市新上能源公司筹集。项目的具体运营维护由上述三家企业与县兴阳新能源开发投资公司分别组建项目公司负责。
2.分布式光伏项目。拟人均建设3.5kW,投资额为2.4万元。
(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帮扶的35个贫困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筹集9000元,县统筹省引导资金6000元,其中5000元直接投入,1000元存进银行作为担保金放大10倍,由相应贫困户每人贷款1万元。
(2)其他贫困村。帮扶单位自行筹集足够的资金建设,或每人筹集3000元作为担保金,通过银行放大8倍,由相应贫困户每人贷款2.4万元。
(3)面上分散村。由县利用佛山对口帮扶资金3000元作为担保金,通过银行放大8倍,由相应贫困户每人贷款2.4万元。
为保障贫困群众的收益,我县再统筹省财政引导资金成立扶贫贴息基金,用于补贴前5年的贷款利息。
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省光伏服务企业和光伏企业产品。各镇(乡)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中标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
村级分布式电站:55个省级相对贫困村分别由镇(乡)属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统筹建设及管理,相关村委会协助项目公司在中标合作企业的指导下运营维护。
镇级分布式电站:由镇(乡)属项目公司统筹建设及运营维护。
3.村集体光伏电站。
(1)55个省级贫困村集体电站:拟每村建设100kW以上,投资约70万元。其中帮扶单位筹资20万元,余下50万元由县扶贫办协助项目公司向银行融资50万元。电站运营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建在广州厂房屋顶的异地村集体电站的运营维护,由黄埔区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公司负责。
(2)面上村集体电站:由县扶贫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利用债券资金等扶贫资金在70个面上村建设村均20kW的屋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村委会负责在中标合作企业的指导下运营维护。
(六)收益分析和分配。本轮扶贫中所建成的县级大型地面电站,产权归投资方,收益按投资方和县政府各自占股比例分配;镇(乡)、村分布式电站和异地分布式电站,所有权归镇(乡)、村集体,不具有固定人员属性。县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给贫困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和上级补贴。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县扶贫办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镇(乡)、村光伏扶贫项目贷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4.35%,10年期,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每人3.5kW计算,前5年全部给贫困户,确保每人每年收益在3000元以上。5年后,其收益的80%用于还本付息,20%由各镇(乡)、村统筹用于建立防止返贫基金和运维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阳山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林业、国土资源、扶贫、能源矿产、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镇(乡)、村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落实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由县扶贫办和广州、清远驻县工作组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广州驻县工作组协同光伏项目技术支撑机构(暂定广州恒运集团)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各镇(乡)政府对本镇(乡)光伏扶贫项目负总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贫困户资格认定、组织协调服务及项目推进等相关任务;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及相关政策资金争取;县供电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电网改造、并网调试、电费结算及办理农户并网手续等工作;各驻村工作队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选址、公示,协助项目审核、审批,调度推进,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设备维修更换,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配合项目验收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三)提升电网质量。县供电公司要对全县电网承载和运行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制定与光伏扶贫项目相适应的电网改造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电力公司加大电网改造投入,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并网和正常运行。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责任感和迫切感,严格执行扶贫政策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部门应加大督查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到位。
(五)强化考核考评。光伏扶贫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在本轮精准扶贫工作中,创新扶贫机制,实施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措施,将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镇(乡)、村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考评内容。相关绩效考核工作由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直各单位和相关镇(乡)村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把握政策,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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