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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英镇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自评报告
时间: 2018-03-19 16:46    来源:江英镇   点击: - 【字体:

 

 

 

 

江英镇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自评报告

 

根据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照《2017年清远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有关事项,我镇对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贫成效方面

根据2017321日扶贫系统显示,江英镇农村贫困人口7592088人,期间因贫困人口死亡、迁出等原因,减员4390人。目前,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共716户,涉及贫困人口1995人,其中省级贫困村7个,贫困户4391432人;面上村8个,贫困户277563人。年初年度减贫人口计划149607人,年底实际减贫人口149607人。全镇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13.71元,全镇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村数7个,年末全镇预脱贫的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031.6元。

二、精准帮扶方面

   (一)教育保障落实情况。全镇农村贫困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3%以上;全镇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技校)、大专的总人数292人,其中:落实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技校)、大专的生活费补助人数230人,落实贫困户子女教育(上述学历)生活补助人数比例78.77%

   (二)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基本医疗保障落实情况。全镇贫困户全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95人,贫困户全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占全镇贫困人口总数比例达100%

    2、“大病补助”落实情况。全镇计划安排对特困人员“大病补助”资金12.66万元,全镇实际使用“大病补助”资金12.66万元。全镇患重特大疾病贫困户给予救助的人数196人,合规医疗总费用199.79万元。对患重特大疾病贫困户纳入救助范围占全镇患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总数比例达100%。全镇患重特大疾病贫困户的医疗费总数220.71万元,合规医疗费报销143.05万元,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达77.93%

(三)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17年全镇纳入年度危房改造任务93户,其中:①全镇年末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动工93户,②全镇年末纳入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     70户,全镇纳入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达100%,完成率达75.27%。全年发放贫困户启动危房改造补助金271.6万元。

(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全镇符合低保条件贫困户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共732人,均已全部纳入,纳入率100%

(五)产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江英镇作为典型的山区农业乡镇,缺乏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的支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是致贫的主要原因。结合我镇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种养业,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通过益民、旭峰等合作社和鑫浩食用菌基地的积极带动,巩固和拓展反季节蔬菜、江英鸡和冬菇等“特色种养”产业。一是依托旭峰养殖合作社建设集江英鸡、牛、羊、麦粉、蔬菜等江英特产元素的农副产品展示厅,推介发展江英绿色农产品。同时,社员按照在合作社出资比例分享合作社的盈余,并为养殖户提供鸡苗,免费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按保护价回收产品。二是引导益民蔬菜合作社整合土地资源,建设400亩连片反季节蔬菜基地,提高产量,减少虫害提高蔬菜价值,增加菜农收入。益民蔬菜合作社长期采用“二次分红”模式,以“大户+基地+农户”为载体,引进良种示范推广,发展订单生产,并珠三角地区蔬菜公司和超市进行合作,建立牢固的产品销售联系。由大户统一向农户提供种子、技术、农药、化肥,产品回收、销售等服务,农户只要按照大户要求种植,产品由大户统一销售,大户先以回收价返还农户以保障利益,然后在年底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60%纯利润按比例返还农户。农户实现二次收益,提高了收入。部分有劳力贫困户在镇政府的引导下,加入益民蔬菜合作社,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收入不断提升,逐渐脱贫。三是与鑫浩食用菌基地合作。基地优先安排镇政府推荐的有劳力贫困户入园就业,贫困户每月按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且有劳动力贫困户每户每年可获得1000元干股的10%利润分红。

通过江英鸡养殖、反季节蔬菜及冬菇种植示范带动,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让贫困户入股分红,覆盖带动全镇所有贫困户持续增收。全镇建有长效的农业特色产业2个。全镇在家有劳动力贫困户参与长效稳定的产业项目1126户,参与率达100%

(六)资产扶贫项目情况。为实现贫困户逐步、稳定脱贫,结合我镇实际,让贫困人口参与多个扶贫项目,科学制定有效脱贫实施方案,稳步实施“一户一法”。

1、发展新能源光伏项目,助力江英镇精准脱贫。江英镇以广州黄浦区区结对帮扶为契机,整合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在江英镇田心村委会沙坝水库旁新建2500KW光伏扶贫电站1座,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光伏电站已于2017630日竣工并网发电,预计该项目年均上网电量约为265万度,年均工业产值约259万元。通过科学制定电站收益分配方案,使贫困户分享到光伏电站合理的分红,使贫困户逐步脱贫。

2、入股小水电站项目,增加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利用县镇两级资源,积极开展全镇有劳动力贫困户签约入股小水电站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资产性收益。目前成功签约信用社的贫困户有376户,已放款金额达1289万元;成功签约农业银行的贫困户有12户,贷款金额达29.5万元。

全镇贫困户参与资产性收益项目1664人,贫困户参与资产性收益项目户人数占贫困户总人数比例100%。全镇有劳动力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293户,有劳动力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户数占全镇有劳动力贫困户总数比例99.66%

(七)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引导有劳力贫困户转移就业,实现“劳务输出一户、脱贫一户”。2017年全镇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含就近就业)计划总人数116人,实际转移就业(含就近就业)594人,转移就业完成率100%。其中:①在本县城及以外务工达6个月以上人数(长期工)118人,长期工人数占全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总人数比例19.97%;②在本镇、村就近务工人数(临时工)476人,临时工人数占全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总人数比例80.13%

(八)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落实情况。全镇实际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资金额1318.5万元,全镇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376户,全镇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户数占有劳动力贫困户总数比例80.34%

三、扶贫资金

我镇制定出台了《江英镇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我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执行,扶贫资金放在专项资金账户,每一笔使用都要村委会研究上报、扶贫工作队及其单位审批、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设计预算招投标等手续,确保每一分钱安全并用于扶贫。我们还建立扶贫项目监管机制,严把项目进度和质量,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管,确保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2017年,省、对口帮扶市、市、县累计安排本镇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1245.6万元,镇本级累计实际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4.5万元,镇本级累计实际使用资金占上级累计安排到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例达88.67%

四、精准识别方面

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我镇严格执行村民申请、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进行,把最贫困的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同时联合工商、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门,对存疑的贫困户进行再仔细核实,发现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建档立卡对象予以终止;发现存在困难符合条件而又未纳入的贫困对象,通过调查核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示等手续予以纳入帮扶对象;严格按照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要求,将扶贫工作动态化。同时,我镇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扶贫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017410日为开始节点,全镇全年清退(终止帮扶)贫困人口数为0人,全镇新增贫困人口0人。

 

 

 

                     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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