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16年落实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县纪委 、县监察局转发中共清远、清远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纪 [2016]26号),现将涉及我局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惠企政策工作机制情况。
1、优化项目建设审批,全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办理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对于本级审批项目,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缩短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实行承诺限时办结制度,即环境影响登记表5个工作日、报告表13个工作日,报告书13个工作日。
2、控制污染减排,腾出环境总量,为企业环评审批提供总量指标空间。
3、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帮助企业融资发展。突出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指导企业落实完善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的通知后及时进行企业现场勘察,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按照程序实施验收监测工作,并编写验收监测报告,1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使企业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生产,发挥最大效益。
4、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惠企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
5、开展专项行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在加强环境监管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环境困扰问题,减少到企业检查频次,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法律、技术指导。
6、主动作为,快查快办,积极做好群企环境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群企矛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分类管理程序的要求,以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2014年至今,共审批建设项目416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加强对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提前介入,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等办法,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二、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情况。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加强宣传报道,普及相关法律规,加大宣传力度,将工作动向、优化服务政策、法规等情况公布于众,便于群众舆论监督。
二是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向幅、张贴标语、放发宣传册子、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确保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宣传到位。
三、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和“四种形态”情况。
根据省委“三个区分”激励干事创业精神,为使干部职工能够踏踏实实、明明白白、放心大胆地干事。一是坚持保护敢于担当的干部。在工作中,一些敢啃“硬骨头”的干部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我局党政领导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其工作失误或差错的原因,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分析主观因素,找出差距,澄清事实,使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更加大胆开拓创新。二是为干事创业者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发挥期主观能动性,为敢于拼搏者撑腰。只要干部干事创业不是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对那些出以公心、出发点是为了发展而犯错的干部,鼓励他们大胆试、放心闯,使干部尽心谋事、尽力干事。三是把握“四种形态”,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营造清正廉洁干事环境。我们通过开展“正风”行动、“公述民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一系列的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明察暗访等手段,使违纪者止步在违法之前,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从而营造清正廉洁干事环境。
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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