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办函〔2014〕96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莲片区
洪涝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组 长:李 欣(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郑培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蔡科友(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焕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文彬(副县长)
唐存伟(副县长)
甘秀珍(副县长)
成 员:唐长远(县政府办公室)
文 龙(县政府办公室、县规划市政局)
张明亮(县发展改革局)
梁海东(县教育局)
张有干(县科技农业局)
甘志科(县国土资源局)
周文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黄延安(县交通运输局)
蔡喜刚(县卫生计生局)
朱昭阳(县林业局)
张源泉(县水务局)
欧锐明(阳山供电局)
严国强(移动阳山分公司)
温述展(电信阳山分公司)
莫小玲(太平镇党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责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潘文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龙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六个专责工作组如下:
1.排涝工程组。
职责:尽快组织水利设计部门进行排涝工程设计,科学论证,优化工程施工方案,组织工程施工。同时,统筹兼顾非汛期的农田灌溉问题。
组 长:张源泉(兼任)
副组长:张有干(兼任)
甘志科(兼任)
文伟明(县发展改革局)
张亚坚(县林业局)
李其威(太平镇政府)
2.交通公路组。
职责:(1)实现白莲至怀集凤岗、洽水道路升级为硬底化乡村公路(4.5米宽);(2)将现有县道385线江咀至白莲段按50年一遇标准升级改造;(3)江咀村至白莲村西北侧沿村民居住区修建一条高标准的应急通道。
组 长:黄延安(兼任)
副组长:周海南(县交通运输局)
曾飞龙(县国土资源局)
邓奕彬(县林业局)
丘志军(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朱智松(太平镇政府)
3.供电通讯组。
职责:按照百年一遇标准将供电线路及移动、电信光纤通信线杆迁移至江咀村至白莲村西北侧山边,受浸区范围内不再建设各类固定管线。
组 长:欧锐明(兼任)
副组长:严国强(兼任)
温述展(兼任)
邓卫东(太平镇政府)
4.乡村建设组。
职责:(1)以百年一遇标准划定新建建筑物地基地面“±0”标高红线,按相关城乡规划法规等规定,以及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方式约定今后村民新建房屋地基地面“±0”标高必须高于百年一遇标高红线。(2)对湖洞、白莲2个村委会21个自然村按“美丽乡村”的要求进行规划,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3)对水浸房屋逐一排查,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对需要补强的房屋提出补强方案,对无法采取补强措施的危险房屋实施拆除。
组 长:周文华(兼任)
副组长:曾飞龙(县国土资源局)
李志锋(县规划市政局)
古志芬(太平镇政府)
5.地质灾害整治组。
职责:对水浸区及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技术勘查,提出技术整治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程。
组 长:甘志科(兼任)
副组长:邓奕彬(县林业局)
毛介尧(太平镇政府)
6.公共服务设施组。
职责:(1)对受灾村庄的食水工程进行修复。(2)对湖洞小学的搬迁或撤并提出方案并实施。(3)对湖洞村委会办公楼和卫生站的建设提出方案并实施。
组 长:文 龙(兼任)
副组长:何志良(县卫生计生局)
何立育(县教育局)
麦明杰(县水务局)
黎文强(太平镇政府)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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