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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时间: 2014-03-21 00:00    来源:平台管理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办函〔2014〕41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违法违规

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唐存伟(副县长)

副总指挥:钟志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章建(县公安局副局长)

甘志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毛志标(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

成  员:陈彩霞(县法院)

文伟明(县发展改革局)

杨永芳(县科技农业局)

莫荣存(县监察局)

孙燕萍(县环境保护局)

张亚坚(县林业局)

曾宪金(县规划市政局)

梁绍和(阳山供电局)

梁国荣(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

江国平(阳城镇政府)

李小凡(七拱镇政府)

陈杜永(黎埠镇政府)

韩锐锋(小江镇政府)

黄大良(黄坌镇政府)

黄志华(江英镇政府)

毛志坚(岭背镇政府)

陈文祥(青莲镇政府)

李素娟(杜步镇政府)

李其威(太平镇政府)

陈永坚(杨梅镇政府)

庞意棠(秤架乡政府)

指挥部下设专项行动小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专项行动小组

1.第一行动小组

组  长:毛志标

副组长:江国平、陈杜永、韩锐锋

人  员: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2人,县矿山联合执法队5人,县法院1人,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科技农业局1人,县公安局3人,县监察局1人、县环境保护局1人,县林业局1人,县规划市政局2人,阳城镇20人,小江镇20人,黎埠镇20人。

2.第二行动小组

组  长:钟志华

副组长:毛志坚、黄大良、庞意棠

人  员: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2人,县矿山联合执法队5人,县法院1人,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科技农业局1人,县公安局3人,县监察局1人、县环境保护局1人,县林业局1人,县规划市政局2人,岭背镇20人,黄坌镇20人,秤架乡20人。

3.第三行动小组

组  长:甘志科

副组长:陈文祥、黄志华、李素娟

人  员: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2人,县矿山联合执法队5人,县法院1人,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科技农业局1人,县公安局3人,县监察局1人、县环境保护局1人,县林业局1人,县规划市政局2人,青莲镇20人,江英镇20人,杜步镇20人。

4.第四行动小组:

组  长:何章建

副组长:李小凡、李其威、陈永坚

人  员: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2人,县矿山联合执法队5人,县法院1人,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科技农业局1人,县公安局3人,县监察局1人、县环境保护局1人,县林业局1人,县规划市政局2人,七拱镇20人,太平镇20人,杨梅镇20人。

职责要求: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公安局设置警戒线,负责保护强制拆除人员和摄录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好突发事件;阳山供电局负责拆除变压器、电线等供电设施;其它部门协助行动。

二、新闻报道组

组  长:李 红(县广播电视台)

成  员:广播电视台记者两名

职责要求:负责摄录清拆现场全过程,保存资料。国土资源局负责拍照现场照片。

三、后勤保障组

当地镇政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当地镇政府负责运输车辆、租用挖掘机等机械设备、聘请并指挥民工进行拆除,同时协助警戒和维持现场秩序。

2.县公安局负责设置强制拆除现场警戒线,对妨碍拆除的人员强制带离现场,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依法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应对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

3.有统一着装的单位人员要着制服。

4.车辆安排:各单位的工作车辆各自解决。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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