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办函〔2013〕145号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阳山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粤府令第44号),县政府决定成立阳山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冯智田(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万亮(县教育局副局长)
甘文光(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和(县司法局副局长)
邹小玲(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鸣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文育(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伍红英(县卫生局副局长)
曹志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建军(县公安局)
毛智勇(县民政局)
欧阳志成(县司法局)
丘成忠(县财政局)
陈传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桃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范井养(县卫生局)
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县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县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县公安局发文。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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